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整合校友资源、凝聚校友力量,加强学院与校友之间的联络,掌握全面、真实的校友信息,充分发挥校友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作用,落实学院二届二十六次党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校友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友信息收集范围
收集整理1988年以来在学校学习、工作过的所有校友信息。
二、校友信息收集工作安排
1.招生就业处将收集整理的(1991—2020)届在校学习学生信息发给各系参考,供各部门收集整理信息使用。
2.各部门收集和整理校友信息,整理统计历届专业班级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填写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各系历年班级情况汇总表》、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校友信息(班级)统计表》、附件3《哈尔滨金融学院校友信息(有工作经历)统计表》。
3.继续教育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和整理学校成人教育校友信息。
4.校友信息收集过程中,涉及到院系拆分、组合或专业停止招生等情况,历届校友按专业归属统计,在学院有过工作经历的校友按照离校前所属部门统计。
5.原银行学校校友信息统计工作将委托银行学校原学生科相关人员负责统筹。
6.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下三个时间截点分别上报统计数据,2023年11月28日前完成(2011—2020)届毕业校友数据收集整理工作;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2001—2010)届校友数据收集整理工作;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1991—2000)届校友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单位信息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发至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公室李钦超办公自动化邮箱。
三、校友信息收集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校友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对于学院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校友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组织统筹校友信息收集、优秀校友资源挖掘、校友联络等方面工作的有效结合。
2.广泛宣传,全员参与。要广泛宣传,多渠道深入精准挖掘我校历届毕业生中的重点典型,发挥全体师生,尤其是原辅导员、班主任、离退休老领导、老教师、校友联络员的作用,确保校友信息采集最大范围的覆盖。
3.抓好落实,突出实效。按要求认真落实、克服困难、稳步推进,一是要确保校友信息准确性与有效性;二是突出重点,充分挖掘校友中的典型,掌握优秀校友的动态;三是要紧密结合学院工作需求,在收集校友信息的同时,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4.各部门、单位校友信息管理人员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务必确保信息传递安全,防止校友信息的泄露。
招生就业处(校友会)
2023年9月28日